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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实施“国五”标准

2015-06-01 来源:楚胜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

      厦工楚胜(湖北)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从天津市环保局获悉,为进一步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天津将于6月1日起实施“国五”机动车排放标准。停止销售和注册登记不符合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交、环卫和邮政用途的重型柴油车,自2015年9月1日起,停止为上述车辆办理转入手续。确定了自2015年9月1日起,停止销售、注册登记和转入不符合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轻型汽油车。值得注意的是,新标准不包含二手车。

  据天津市环保局机动车污染防治处副处长介绍,目前达到“国四”标准的在用车不受新规影响,而达不到国四标准的车下一步将逐渐被淘汰。

   6月1日起 天津部分重型柴油车实施国五

自6月1日起,天津市将停止销售和注册登记不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用于公交、环卫和邮政用途的重型柴油车,经过几个月的缓冲期,天津市拟于下半年停止为上述车辆办理转入手续。同时,下半年还将停止销售、注册登记和转入不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轻型汽油车。

厦工楚胜24小时咨询热线:15172763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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